3月5日,巴南区人民法院反家暴暨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法院还通报了八个典型涉家暴案例。其中一案,因恋爱分手后,女方不堪男方打电话、发信息骚扰申请了人身保护令。然而,男方却并未履行,继续电话、信息轰炸,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拘留。
巴南区法院介绍,申请人包某称与被申请人洪某原系恋人关系,并在一起共同生活。2018年7月,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洪某动手殴打申请人,致使其住院治疗,出院后申请人遂提出分手,并搬离共同生活的场所。
二人分手后,洪某仍然打电话、发微信骚扰申请人,并于去年1月5日晚至申请人住所处对其骚扰。申请人遂向巴南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后因琐事争执,导致二人感情破裂,申请人提出分手并搬离共同住所,分手后,被申请人仍然骚扰申请人,申请人才向巴南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保护令规定,禁止被申请人洪某打电话、发微信等妨碍、骚扰、伤害申请人包某的行为。
法院将人身保护令送达被申请人洪某,并告知其如果违反人身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被申请人洪某在收到本院做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决后,仍在春节期间不停给申请人包某打电话、发短信三百余条,坚持要与女方保持恋爱关系,已经构成了妨碍、骚扰申请人包某的行为。
最后,法院做出对洪某拘留15日的决定,并对洪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