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王某是邻居,两人因琐事产生纠纷,王某在业主群中辱骂赵某,最终海淀法院判决王某在业主群中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赵某诉称,邻居王某在400多人的业主群中用侮辱性语言对其进行谩骂,遂要求王某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当面赔礼道歉,在微信群发道歉信,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王某否认辱骂赵某,他说,自己在微信群中的言论并没有明确针对赵某,使用的名字是“赵晶菁”。王某还称已和外号叫“赵晶菁”的人道歉,“赵晶菁”已原谅自己,还可以向法院提供致歉书。王某坚持表示并未侵犯邻居赵某的名誉权,拒绝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公然在包含成员400余人的业主群中,使用具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语对赵某进行负面评价,足以造成赵某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并使其精神上遭受损害,明显已经构成对赵某的侵犯。王某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述的“赵晶菁”现实存在。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王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北京晚报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宋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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