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古尔邦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2.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
3.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吃请、超标准接待或利用内部场所公款吃喝、餐饮浪费。
6.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8.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
9.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10.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做到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各单位要加强公车管理;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报备制度;要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一经发现,严查快办,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
0997-8139553(党风政风监督热线)
0997-8123388(信访举报热线)
中共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和县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