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考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高考模式:采用“3+1+2”模式。其中,“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 3 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1”是指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自主选择 1 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自主选择 2 门。
2. 选科组合:在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组合,共有 12 种选科组合方式。
3. 成绩计算: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中,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
4. 高考资格:部分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优秀,但没有资格参加高考,例如已有大学学籍的考生、被取消高考资格的考生等。
5. 高考政策调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高考政策,如限制复读生参加高考、调整高考报名时间等。
这些新规定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充分挖掘个人潜能,同时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教育部门的调整而有所不同,考生和家长应密切关注当地高考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