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总结:税企双方如何预防营改增企业涉税风险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何防范执法与廉政风险、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是当前急需研究的问题。密云区地税局、国税局、检察院认真查找了营改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执法与廉政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
一、营改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纳税人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是因不能快速掌握增值税政策而增加的风险。营改增纳税人可能不能快速消化、吸收增值税政策,比如混业经营企业不能准确划分混业经营中的不同税率项目、不能区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政策与营业税的视同销售政策等,导致税款缴纳不准确。
二是非法逃避纳税义务。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税负会相应地有所变动,存在纳税人利用新旧政策差异推迟或提前纳税的风险。由于营改增的过渡政策,不法纳税人可能利用地税普通发票供应的最后时间套购发票。
三是忽视营业税相关业务办理的风险。部分营改增纳税人不重视营业税后续相关工作,带来违法风险,比如纳税人不按照规定“清零”营业税、缴销营业税发票、注销营业税税控器具,以及2016年1月至4月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不依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税务机关可能出现的风险
1.国税局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是资料移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纳税人资料移交不全面、短时间内审理不过来,为有投机心理的纳税人带来可乘之机。比如企业在归属地税机关管理时为亏损状态或者收入很少,营改增后营业收入大幅度上升,这类纳税人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二是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风险。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增值税发票的管理非常严格。税务机关面临大量增加且不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事后不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核实,容易出现发票管理风险。
三是增加日常管理的风险。营改增过程中,大量纳税人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且难以实现对混业经营企业的逐一核查,很难保证纳税人准确划分混业项目收入,容易导致执法风险。
四是增加执法岗位用人不当的风险。面对大量增加的业务,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可能选择雇用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如果被安排到执法岗位,容易带来执法风险。
2.地税局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是基层地税干部思想波动的风险。营改增后,部分地税干部担心自己以后没有“用武之地”,从税务干部变为“费务”干部,职业荣誉感与工作成就感消失,失落、迷茫情绪显现,工作不积极。
二是在代征增值税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风险。地税机关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时,可能因业务变化以及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出现办理时间延长、纳税人拥堵现象,容易引发征纳矛盾。
三是不再追“旧账”的风险。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存在对原缴纳营业税企业疏于管理的风险,比如不再评估、检查以前营改增企业,对欠税企业不按规定追缴欠税。
四是后续日常管理的风险。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不能控制纳税人发票,不再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管理难度加大,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以及存在不办理或者不能及时办理纳税人退税业务的风险。
3.国地税机关共同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是违反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风险。营改增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进行的,有些企业,比如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企业,业务复杂、周期长,违法行为可能持续至营改增前后,国地税可能出现行政处罚“一事二罚”的执法风险。
二是税务干部的不作为与廉政风险。基层税务机关动员、培训工作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容易导致不作为风险。税务干部利用营改增政策复杂的特点,曲解政策,对纳税人“吃拿卡要”,造成廉政风险。
(三)基层政府可能出现的风险
营改增工作涉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在改革中,基层政府为了局部和短期利益,可能出现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不正当争夺税源。比如限制企业跨区县经营、必须购买本地产品等,形成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预防营改增工作风险点的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风险问题。各部门应根据其相应的职责分工,逐一查风险、分别列举措,上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下到对纳税人的咨询解答,环环防范,节节预警,加强营改增风险管控,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首先,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将营改增过渡政策公开,使纳税人知晓。其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到熟练、准确掌握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流程。最后,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服务到位不缺位,服务补位不越位。
三是鼓励与要求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管理与税务中介管理,加强职业道德监管,提高财税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的业务水平与法律遵从度,促使企业优化内部管理,保障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规范国地税联合执法。为提高税收管理质效,应强制国地税联合执法。比如纳税人在国地税一方违法并正式告知另一方后,另一方必须联合采取相应措施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不能以与本局职责无关为由而“不闻不问”,默许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五是创新国税部门管理方式。客观认识国税部门基层的工作压力,主动探索解决渠道。比如将宣传、培训业务外包给专业税务中介;抽调地税干部辅助辅导营改增纳税人,以及负责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中,与时俱进,改进管理模式,通过推广网络发票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及时改进地税部门职能。首先做好营改增相关工作。地税机关加强发票管理,对用票户严格控制发票增量审批。监控购票企业用票量。认真开展营业税“清零”与注销税控器具工作。做好地税后续税务管理,及时出台新的征管流程、职责分工、风险管理措施。
七是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协税护税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加强第三方数据的采集与应用,提高征管质效。
八是加强廉政建设。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做好地税干部的思想教育与动员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相关政策落地,为营改增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