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升学、转学、休复学,中小学生学籍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者:斯文教父 2022-5-21 11:13

各位家长,孩子的学籍问题你了解多少?每年都有关于孩子学籍问题的咨询,孩子随父母去外地上学了,孩子的学籍怎么办?孩子因为生病住院半年都没上学了,孩子能办理留级吗?父母打工回来了,孩子需要回户口所在地上学,孩子的学籍能转回吗?你想了解的学籍问题疑问,这里统统都有,快来一块看看吧。(来源学籍管理)

学籍常见问题答疑

●问:学生学籍怎么注册,学籍什么时候注册?

答:1.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及时为新生接续学前学籍信息或采集注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家长应按照学校要求,依据户籍信息认真填写《学籍信息采集表》核对上报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地、籍贯、户口所在地、监护人信息等关键信息,由学校录入打印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为其接续学前学籍信息,并建立小学电子学籍档案,针对无学前学籍信息的学生,学校需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为其新建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对符合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个人信息统一调取学生小学或初中学籍,录取学校和毕业学校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籍注册完成。

3.学籍注册时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小学一年级新生每年9月16日进行学籍注册;初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25日,高中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日。

●问:学生没有户籍能否注册学籍?户籍办理成功后怎么完善学籍信息?

答:为确保唯一性,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以学生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全国范围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针对确实无户籍信息的学生注册学籍的,经学校认真核实后,需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如实填写《无身份证号在校就读证明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由系统分配临时学籍号,待有户籍信息后,家长(监护人)要及时将学生身份信息报送学校,由学校上传学籍系统补充完整学生身份信息,以免影响学生升学、考试、资助等。

●问: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长期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学生在校期间因伤病,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总课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应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办理休学手续。没有履行休学手续,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的将会影响学生资助、升学考试、招生录取等。

●问: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可以跳级或留级?

答: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允许跳级;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除外);普通高中实行留级制度,留级应在学年度结束时办理。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问: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转学怎么办理?

答: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学生因住址和户籍变动、进城务工子女随父母务工地迁移、现役军人(支边人员、长期出国人员)子女投靠亲属、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因身体原因需转入特殊学校,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高中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

凡超过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的学校不能接收转入学生。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九年级第二学期、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第二学期、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借读、空挂学籍。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办理(或未完成办理)学籍转接流程的学生,学籍转接手续办结后,才可入校就读。学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问:学生转学进展情况在哪儿可以查询?

答:学生转学进展情况可以通过学生转入学校查询。

●问:学籍号及学籍信息怎么查询?

答:学生学籍信息仅由学生现就读学校负责查询,如有需要家长可到学生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学籍查询。

●问: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发现没有建立学籍怎么办?

答: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经全国学籍系统查重确实没有注册过学籍的,学校可以通过非小学新生注册为学生进行学籍补建(一年级新生除外)。

●问:学生学籍比实际就读年级低一级怎么办?

答:1.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学生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及时上传学籍系统进行变更。

2.因低龄生入学造成的人籍不一致,根据“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应去学籍所在年级就读,由此影响学生升学、考试的,由学生父母和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问:学生学籍比实际就读年级高一级怎么办?

答:1.学生因病休学没有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导致人籍不一致的,请家长根据休学相关规定及时到学校补办休学手续。

2.因学生监护人瞒报、假报学生信息私自留级造成人籍不一致影响学生考试、升学等的,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管理责任。

●问: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生户籍信息或监护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或发现错误时应该怎么办?

答:学生在校期间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或发现与实际不一致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凭《居民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及时向学校提出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问:什么情况下会造成学生没有普通中小学学籍,对学生有什么影响?

答:小学未满六周岁入学的学生,培训机构招录的学生,学校无计划招生或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参加电脑派位违规录取的学生,违规跨区域(市、县)招收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录取的无河北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录取的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录取的非初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跨年补录的学生,学校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等违反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无法注册学籍。

没有学籍将影响到学生小升初片内生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升高指标生分配、高中学生学业考试评定、学生资助、中高考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毕业证领取等方面。

●问:学籍业务办理需要家长去什么部门办理?

答: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生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籍注册、招生、问题学籍处理、关键数据变更、休复学、转学等。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除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跑一次”外,需要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的业务由学校负责对接完成。

学籍信息变更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新、变更学籍信息?

答:1.学生在校期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变动的需要家长及时将变动后信息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2.学生因转学或升学,就读方式(寄宿、走读)有变化时,需要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

3.学生在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所在地等关键身份信息有变化时,应及时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关键信息变更申请。

4.学生学籍信息在建立时,因人为失误导致就读年级、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

●问:学生学籍和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学生联系电话、就读方式等非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更新。

2.学生学籍信息在建立时,因人为失误导致就读年级、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3.学生因身份证信息变更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并将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4.学生因重复、虚假户口注销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原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并将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问:身份证号变更后和学籍号字母后面的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籍号是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生成G字头的学籍号后,终身不变,一般情况下二者应一致。但如果G字头的正式学籍号生成之后学生身份证号又发生变化的会导致身份证号与学籍号数字不一致,不一致也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更多有关学籍号常识可通过点击【中小学生学籍常识】——学籍号进行了解)

●问:学生信息变更后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会有什么影响?

答: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当学生身份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有变更时,如果不及时更新学籍信息,对学生考试、毕业、升学、资助等都会造成影响。

●问:可以同时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吗?

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同时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一年以内先后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的,需要省级审核。

●问:学生信息变更在哪个部门办理?

答:所有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都是通过学校学籍管理员申请,上级部门审核进行办理。

休复学怎么办理学籍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1.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学生患有传染病或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经学校及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后,可令其休学。

●问:学生休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学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休学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休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做休学处理。

●问:学生休学期间是否还有学籍?

答: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问:学生可以休学多长时间?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为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问:初三、高三还可以办理休学吗?

答: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不予休学。

●问:休学手续办理是在学校还是教育局?

答:确需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材料准备齐全后,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除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跑一次”外,需要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的业务由学校负责对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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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

●问:学生休学后多久可以复学?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为一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病休学,休学期间如果身体康复的可以凭休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问:学生复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休学期满或义务教育阶段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办签章、报学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复学处理。

●问:学生复学后在哪个年级就读?

答: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其回休学时相衔接年级就读或者按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学生转学怎么办理学籍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学?

答:(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4.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二)高中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者,或者其它需要转移学籍的学生,应准予转学。

●问:办理转学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确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页、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

●问:办理转学时还需要提供转学申请表吗?

答:河北省已全部取消转学纸质盖章环节,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盖章环节。

●问:普通高中可以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问:主城区内学校之间可以互相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同城区内高中学校之间不能互相转学。

●问:公办学校可以转入民办学校吗?

答: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需要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民办学校压减工作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可以转入。

●问:学生转学后,学籍可以在原就读学校继续保留吗?

答: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转入学校应及时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办理(或未完成办理)转学流程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办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手续。

●问:学生转学时发现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转入后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经全国学籍系统查重确定原来没有建过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通过非小学新生注册为学生补建学籍。

●问:学生转学时可以留一级或跳一级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五四制”和“六三制”学校之间转学的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转入到相应年级。

●问: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随时申请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初三第二学期、高一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学生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

●问:休学期间可以转学吗?

答: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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