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良心账要靠自己销账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人到底有没有良心这个东西?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人,大多相信人是有良心的,也相信良心这个东西是有价值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良心账。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汪小松提起公诉。2001年,20岁出头的汪小松离开家乡到北京打工。据《京华时报》9月20日报道,2002年,汪小松与老乡刘锐、沈金洪一起抢劫并杀害废品回收人员苗某,随后分头逃跑。刘锐作案后不久被抓,被判处无期徒刑。沈金洪仍在逃。今年5月10日,逃亡12年的汪小松在女友的陪同下,来到四川西南眉山市郊的一个派出所投案自首。此时,汪的女友怀孕不足两个月。汪小松在提讯时说:“年轻时我知道的道理少,做了不该做的事。在逃亡的这十多年里,我一直用刘明东等化名生活,非常痛苦。尤其有了孩子以后,更渴望有个家,过正常人的生活。”“跑不是办法,自己犯的错,就得有勇气承担。”汪小松是经过内心的不断挣扎,最终鼓足勇气,把自己在北京抢劫杀人的经过告诉了女友并决定投案自首,重新做人。女友听后泣不成声地说:“如果你坐牢还能回来,我还是你老婆;如果你回不来,我就是你爸妈的女儿。”
抢劫杀人这种事情,我以为和一个人年轻时知道的道理多少无关,再说20岁出头时抢劫杀人,已经是成年人了。应当说,干这种事和一个人丧失天良有关。何谓“天良”?就是人的善良本性。人一旦丧失了自己的天良,那就可能从事各种犯罪。人类的奇特之处,在于很多丧失天良、犯下罪恶的人,有时是会重新良心发现,宁可为了求得良心上的安宁而失去自由,接受刑罚。由此观之,人不仅仅有良心这个东西,而且良心还有一个自我记账、自我销账或曰自我净化的功能。人类社会从古至今,延续下来,不完全是因为有了法律惩罚各种坏人和罪恶,也许更多的是因为人有良心能够自我发现,自我净化。
上周五,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该公司前总经理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最终当庭审判,GSK(中国)被判罚金人民币30亿元,马克锐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二至四年。葛兰素史克(GSK)方面当天正式向中国消费者道歉,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我看到有报道说,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针对公司行贿开出的最大罚单。也有报道说,GSK方面心理底线是被罚人民币60亿元。不管怎么说,GSK方面在官网上表示向中国患者、医生、医院和中国政府、全体中国人民深刻道歉,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害,总公司深感痛心和愧疚,或多或少说明这家医药公司有了良心发现,开始知罪悔罪。我们都知道,这家公司在中国的大部分医药代表是中国人,接受贿赂的医务人员也都是中国人,这是一个人数相当多的行贿—受贿共同体。对此,法律不可能一一处以刑罚,只能寄希望于这些人自己有一本良心账,自己去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