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发布紧急通知如下:
市政府定于2014年10月9日22:00—10月11日24:00,在主城区(四区一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0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6、8, 11日限行号牌尾号1、3、5、9的机动车辆(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不含军队、警务、应急指挥、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公交车、出租车、外地车辆)。望广大市民妥善安排好出行生活。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