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考试试题引网友热议 微博刷得好,期末可免考
南京大学刑法学期末考试,曾有一道选择题的选项是:“甲骑着草泥马抢夺乙的提包。因为草泥马可以咬死人,故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这个说法是对是错呢?这道题让考生们啼笑皆非。
还有1个月,高校就要进入“考试季”。“微博刷得好,期末可免考!”最近,四川外国语大学一位教授的考试新规在网上火了。惹得无数网友们开始羡慕“别人家的期末考”,同时感慨,“教授,就是这么任性!”
其实“任性”的教授们有很多:上课不化妆成绩扣分、布置作业要求写遗书,南大还有老师在期末考中要求学生写出老师的名字,就连用微博转发量来考核这种“妙招”,南师大去年就有老师用过了。
随口一说:又到一年“考试季”,各大高校竞相使出各种“考试妙招”吸引人气,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这则南京大学的草泥马刑法考试题。对此,相当一部分网友表示能够接受,纷纷点赞,感概出题教授“就是这么任性”。“草泥马入考题”虽然不失为打破传统考试模式的一次大胆尝试与积极创新,但草泥马的出现,让人脑洞打开,实在是忍俊不禁啊。草泥马本身更蕴含浓烈的贬义色彩。表面上看,“草泥马”虽然是网民们恶搞的十大神兽之一,但深究起来,其根本还是起源于“cao你妈”的怪话脏话。
将严肃深奥的高等教育与当下的流行点、舆论关注点有效对接也没有什么错,但要把握好尺度,拿捏好分寸,万不可只顾着提高课堂的上座率和考试的话题性一味地委曲求全,一味地取悦于舆论的关注点,甚至槽点,否则,徒增公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说,更会自毁形象污染社会生态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