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节期间奇葩新闻奇葩事大盘点
2016年春节期间发生了什么奇葩的新闻值得关注呢,小编整理了最近几日发生的奇葩新闻,1、男子冥币买火车票2、带病打麻将猝死3、转错账带人睡银行4、患病请假遭解聘。这些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来一起看个究竟吧。
1、男子冥币买火车票
2月10日,一名男子来到芷江火车站售票厅欲用冥币购买火车票,遭拒绝后,男子大吵大闹,称要乘坐高铁,引起车站售票员的怀疑。后经调查,该男子原是一名精神失常人员。
当天下午3时许,一名40岁多岁的男子走进芷江火车站售票厅,从兜里拿出数张“百元大钞”欲从窗口购买高铁火车票。售票员接过现金一看,居然全是面额百元的冥币!当即拒绝了该男子的购票要求。谁知该男子不依不饶,在售票厅大吵大闹,不买车票就不走。
芷江火车站值勤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该男子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在与之交谈过程中,该此人言语含糊,词不搭意。警方随即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原来该男子是这里救助站收留后的走失人员黎某,湖南芷江人,因为家庭变故和身体疾病导致精神失常。
2、带病打麻将猝死
2月11日晚,惠州市一棋牌室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年近六旬男子春节期间日夜参加麻将牌局,当晚疑因自摸了一手好牌而一时高兴过度,突然倒地身亡。经警方现场勘查后,12日零时许由殡仪馆运走尸体。当晚打牌时,该男子手上还吊着点滴…
3、转错账带人睡银行
江西南昌一名苏姓女子日前以支付宝向朋友还款1万元人民币,却因为一时手快,转错帐号户。一直解决不到问题的苏女士,随后竟然带一家人“占领”银行,还躺在银行大厅的长椅,要求索回款项。银行工作人员虽被连累而未能下班,但见到这种情况,也哭笑不得。
苏女士表示,她之所以转错钱,是因为她曾替一个朋友转帐到该帐户,支付宝有记录,这次她还钱给朋友时,便一时手快转错钱。苏女士得悉转错钱后,立即报警,并咨询了支付宝和银行的客户服务人员,但事件仍未解决。
其后,苏女士查询到,收钱人在南昌光大银行开户,由于找不到本人,她竟带同父母和姐姐来到银行,称“我钱就在银行,只能睡这里了”,并要求银行处理。
警方其后到场,称苏女士应循法律途径取回款项,还直言她在此“耍赖,不要脸”。苏女士一度情绪激动,厉声回应“我不要脸,我跟你说,我从小就这样活到大,我不要脸”。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收款人明知是他人钱财还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苏女士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要搜集证据,告上法庭解决事件。
4、患病请假遭解聘
徐某患病后请假在家休养,但单位却以其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为由与他终止了劳动关系。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徐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医疗期工资共计3万余元。
2013年5月,徐某入职某化工用品有限公司,后被查出患有贫血、胃溃疡等疾病。徐某向公司说明病情并请假准备治疗。医院为徐某开了药,并医嘱其休息数周。徐某将诊断证明交给公司人事部门后就回家安心休养。没想到未满两周,公司便要求徐某回单位。单位领导称,徐某看病后未向公司提出正式病假申请,未经过公司审批,属于无故旷工。按照公司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徐某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拖欠的医疗期工资,但仲裁委只支持了徐某关于医疗期工资的诉请,驳回了赔偿金的仲裁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医疗期工资共计3万余元。
【职场中常见问题你知吗?】
问题一:员工生病期间能否解雇?
答:员工生病治疗或者住院期间,如有正常的请假手续,单位是不得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解除合同也是要等到员工治疗或者住院结束,看医院的证明员工能否继续胜任这一工作:如果不可以的话,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能胜任,单位是不能私自解除合同的。如果员工恢复了原先的工作能力,那双方还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问题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该如何计算?
答: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问题四: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工资报酬应该如何计算?
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问题五:用人单位能否拒绝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答:《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同时规定,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涉嫌就业歧视,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