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怀孕,八字克夫不能结婚闹上法庭
一段异地恋,网络上认识,互生好感后同居,后女友怀孕,准备结婚时,男方辞职不知去向,原因竟是因生辰八字不和,女方八字克夫,男方悔婚行为,让女方无脸面回老家生活,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流产的手术费、误工费7600多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事实详情介绍。
来源:广西新闻网
小韦是都安人,今年刚满23岁,原在武鸣工作。2013年4月,小韦在网上认识了大她一岁的小苏,小苏在南宁工作。当年5月,两人见面后互生好感,开始了一段异地恋。这样相恋了两年,2015年7月,小苏萌生了想结婚的想法,小韦便辞职到南宁,与小苏同居。
今年初,小韦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女友怀孕,结婚顺理成章排上日程。今年2月4日,小苏和家人来到小韦老家准备提亲。临别时,小苏家人专门要了小韦的生辰八字。10天后,久不见小苏家人行动,小韦的父母来到南宁,与小苏的父母商谈两人结婚事宜。不想,次日,小苏通过微信告诉小韦,这个婚他不结了。之后,小苏辞职不知去向。今年2月21日,小韦只好在医院将孩子流掉。后来,小苏的姐姐发信息给小韦,说小韦的八字克夫,所以小苏不能和她结婚。
小苏的悔婚行为,让小韦无脸面回老家生活。今年6月,小韦将小苏告上法院。她认为,小苏的行为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侵害了她人格权下的性权利,使她生理、精神遭到双重打击,小苏应赔偿她流产的手术费、误工费7600多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昨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离奇侵权案。法院当庭认定,小苏侵害了小韦的健康权,应赔偿小韦各项损失1.7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2万元。庭审结束后,小韦表示对结果不是很满意,她想要的是小苏的一声道歉。而小苏的代理人则表示,小苏在该事件中也很受伤,但碍于家人的压力,不敢与小韦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