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婚房却买到凶宅,原房东刻意隐瞒被判退房赔偿损失

发布者:飘渺天尊 2022-4-11 20:46

买婚房却买到凶宅,原房东刻意隐瞒被判退房赔偿损失

要是当你得知自己的婚房曾发生过“不详”的事情,你会住吗?近日,有市民表示自己买婚房却买到凶宅,想退房却遭到房东的拒绝,最后只能无奈起诉法院。据悉,市民肖某与潘某买房准备当婚房,却从邻居那听说这房屋曾发生租客跳楼自杀的事件,这是个“不详”的“凶宅”。

近日一则买婚房却买到凶宅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买家买房是准备结婚用的,但在签订中介协议、支付房款和中介费后,意外得知原房东出售的房屋内曾发生过“不祥”事件,是个“凶宅”。

两年前,肖某、潘某通过中介,和杜某某签订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了浦东新区环林东路的某处房屋,当做婚房。

签约后,肖某共支付房东杜某某房款22万元,还支付了中介费1万元。不久,肖某从邻居处得知,所购买的房屋曾发生租客跳楼自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肖某买房是当婚房用的,买来了“凶宅”,这怎么能行。肖某提出退房遭到了原房东的拒绝,最后肖某起诉法院。

肖某认为,杜某某没有尽到完全真实的告知义务,导致自己购房结婚的目的落空,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除之前所签的合同,同时返回自己的房款22万元,赔偿原告中介费损失1万元并赔偿23万元的贷款利息。

法庭上,杜某某辩称,肖某的撤销事由不成立,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应继续履行合同。

据审理查明,2009年7月21日,梁某某从现肖某购买的房屋阳台上跳下,当场死亡。同时,在肖某和杜某某的通话录音中显示,杜某某曾承认“听说过跳楼事件”这与杜某某在法庭上,所述的完全不知晓“跳楼事件”的辩解相互矛盾。

据此推定被告隐瞒应予披露的信息,具有欺诈故意,故肖某的各项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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