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日前播出反腐警示录,该片披露,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傅国平专门在乡下老家建房用于存放赃款赃物。办案人员敲开墙体发现里面堆放着成箱现金,共计1200余万元,工作人员用了5台点钞机连续清点5个小时。此外,他家中高档烟酒堆积如山,光是茅台酒就有230多箱。(1月31日中国新闻网)
不说成箱现金如何花,就230多箱茅台酒,酒量小一点的人,都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喝完!贪,就是一种病。和傅国平患同一种病的还有一位,百色市平果市委原书记黄志愿被查时,有关部门从其本人家里、子女家里以及朋友车库里搜出了总共37箱现金、56箱茅台。
众所周知,腐败分子爱藏现金。把钱藏在出租屋、密码箱、煤气罐、稻田里没啥稀奇,还有人把钱藏在厕所里、粪坑中,赃款直接变“脏款”。傅国平将成箱现金藏在墙体中,可谓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可惜他还是打错了算盘。因为,赃款就是赃款,属于非法所得,无论藏在何处、藏得多严实,随着官员腐败问题被查处,赃款终究是要到案的。
一个富有启迪意义的问题值得拷问:腐败分子为何爱藏现金?不排除有个别腐败分子喜欢闻现钞的油墨味,以数钱为乐,更多的则是另外的一些情况——正如成都市温江区委原书记谢超在忏悔时说道,“收来的钱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搞投资,生怕留下蛛丝马迹。拿着大把的钱也不敢花,以至于受潮发霉。”从中不难看出,随着金融制度的不断完善,腐败分子想通过合法途径将职务犯罪的非法所得洗白,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了。作为反腐制度的一环,金融制度正发挥着“防火墙”功能。
当然,完善金融制度,让腐败分子收了现金也花不出去,只能四处藏匿,并非治本之举,关键还是要将关口前移,釜底抽薪。随着反腐败斗争走向深水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但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并呈现出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等特点,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靠啥吃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下重手、出硬招,将腐败问题“连根拔起”。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图/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