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4万元拍下手机号买家称拍错了,竞买人悔拍的法律后果
11月25日,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一个手机号为“18611999999”的靓号经过24小时拍卖后,拍出了2614.5892万元的“天价”。根据公告时间,买家需在12月3日前交付尾款。截至最终期限,买家并未付款,并称自己“拍错了”。
竞买人悔拍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在该拍卖的公告中醒目位置有重要提示,本次拍卖为刑事处置资产,请谨慎出价,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告中,还有以下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律师提醒
司法拍卖工作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儿戏。对竞拍者来说,需依法诚信、谨慎、有序地参与司法拍卖,这是对法治最基本的尊重;而如果带着随意甚至恶意参加竞拍、抬高价格,终会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