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目前是办理联合税务登记证。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地税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一证套印两章,纳税人在国地税的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填写一份表格,十分钟左右即可完成税务登记,减少了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避免了税务人员重复录入,大幅缩短证件办理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在国地税一方税务机关办理后,不需再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减少了纳税人重复办证的等待时间,一个证件在两个税务机关使用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但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成后,纳税人仍需及时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种核定、发票核定和进行纳税辅导等业务。纳税人如不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涉税事项或逃避另一方税务机关管理的,可能会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