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多家银行开始向员工“讨薪” 招商银行、渤海银行3000多员工被追回奖金7500万

发布者:颓废我的模样 2023-4-22 16:24


“ 招商银行披露去年2876名员工被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渤海银行披露370人被追回1760万元,根据监管层披露消息,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金融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开始落地!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健全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披露薪酬信息时,应当增加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有关信息,不断加强薪酬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性。

2022年8月,财政部也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年报显示,2022年,这一要求已经逐步在银行内部实施。并且不仅仅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也包括了城商行。

根据招商银行2022年年报,2022年度全行2876名员工被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相当于人均退薪2.03万元。渤海银行370人被追回1760万元,相当于人均退薪4.76万元。

其他各家银行虽然没有披露具体数字,但是应该也已经启动了相应的追讨机制。

今年3月,监管机构披露,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看来,银行员工头上又多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你不仅有可能领不到年终奖,而且以前已经发放的奖金还有可能被追回。

不配合退薪有可能被司法诉讼

根据银保监会《指导意见》,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

(一)银行保险机构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的;

(四)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

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索扣回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其他责任人员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绩效薪酬:

(一)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

(二)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

(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对银行保险机构的财产、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拒不配合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制度规定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调整工作岗位、司法诉讼等合理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多家银行启动“讨薪”机制

2022年,招商银行建立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延期支付等事宜,2022年全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不过根据招行2021年年报,当年其 已经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与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的机制。不过并没有披露相关数据。

除此之外,渤海银行披露370人被追回1760万元。渤海银行在2021年年报中也披露依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止付和追索扣回,不过没有披露相关数据。

平安银行董事会在2022年则审议了《2021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以此推测,应该也有相当一部分员工被“讨薪”。

光大银行表示,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宇宙行”工商银行也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的员工,将视严重程度扣减、止付及追回相应期限的绩效薪酬。2022年,工商银行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不过截止到年报披露日,其高级管理人员及对总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2022 年度不涉及绩效薪酬需追索扣回相关情形。

作为城商行的哈尔滨银行也在年报中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实行延期支付和锁定支付期限,同时,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本行对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进行追索扣回。

监管机构在今年3月披露,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也都披露已经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对因违规失职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按照相关办法扣减薪酬。

今年3月,监管机构披露,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监管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出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暴露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绩效薪酬,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已离职或退休人员也在“追讨”之列

交通银行明确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工资的 40%以上实行延期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三年,以后年度将根据风险超常暴露,以及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实施止付和追索扣回。光大银行也基本做出了同样的规定。

这基本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

2022年8月,财政部金融司曾发布《通知》,提出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通知》还特别强调,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该《通知》还要求金融企业薪酬要向一线员工倾斜,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中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于总部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其年度工资总额要进一步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

同时要求金融企业应当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实现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发放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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