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违反了激情法则,当受到应有的惩罚后,他们改变了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有些人的本性是很难改变的,而他们被囚禁之后,犯下的罪行更加令人发指,甚至会持续数千年。20世纪90年代在陕西犯下一系列大规模谋杀和强奸案的王万明同样臭名昭著。
1981年,24岁的王万明在家乡辽宁盖州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来他在狱中再次实施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986年,王万明患上肺结核,经劳动转入康复医院治疗,却通过割窗逃脱。1991年,他逃到弟弟王万生那里,帮忙打理花园。后来,她与孙某、寡妇一起生活在雁塔区,并生下了一个儿子。
王万明越狱后,虽然王万明一直担心警察会追捕他,但这个时候,对于这样一个有家庭、有收入的“难民”来说,他应该会隐姓埋名,低调躲藏起来。。王万明又犯了罪,而且更加严重。。
1992年6月2日,18岁的女子·王某在西安市雁塔区被奸杀。立案调查后,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此后四年,西安地区发生了十几起类似案件,导致九人死亡,但当时没有人将这些案件联系起来。
1997年4月8日,长安省镐京市上北镇18岁女孩贾某在该市麦田里被奸杀。西安警方迅速动用警力对此案展开侦查,但几个月过去了,由于对案件了解有限,并未取得有效进展。
当案件变得复杂时,1997年12月和1998年2月,同一个城镇又发生了两起类似事件。不幸的是,警方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然而,凶手却显得更加冷漠。1998年2月28日至11月24日,其他市、区又发生8起类似事件。
当时,3月29日成功侦破震惊全国的“12.1持枪案”,这起案件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的重视,这是一起强奸连环杀人案。搜索开始有了更好的运气。
由于大量警察的到场和幸存者的配合,一张巨大的法律网被释放,最终带来了变化。1998年11月和1999年1月,警方先后抓获宋干平、张玉平两名犯罪嫌疑人。然而,经过审讯,得知这两兄弟就是这起重大案件中部分案件的凶手。那儿有人。
1998年12月13日,警方在国都街等待作案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那个人就是王万明。王万明被警方逮捕后,最初拒绝承认犯罪事实,但很快警方搜查了他的公寓,找到了两起案件中的赃物,并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在多数党审讯策略的猛攻下,王万明终于承受不住精神压力,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犯罪行为以1992年6月2日强奸杀人案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人刘某案结束。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抢劫、杀人、强奸案件共计60起。也就是说,1992年至1998年11月,在西安市长安县、雁塔县、阎良县的14个村,3名独立犯罪分子同时作案。
在所有案件中,王万明共犯下52起罪行,20人死亡,犯罪7年。最终,王万明被依法判处死刑,而他的哥哥王万生等极力维护他的人也被判处数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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