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世界第一难拿

发布者:心型空气 2022-4-11 15:09

中国绿卡世界第一难拿

导语:中国绿卡世界第一难拿 十有八九非富即贵11月14日最新消息,中国虽有绿卡制度,但一直被称为是世界上最难拿绿卡的国家。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比尔-盖茨都没资格申请中国“绿卡”中国一直都是非移民国家,在中国的接近64万外国人中,只有不到5千人有中国“绿卡”。而美国1年就能发出100多万张“绿卡”,是现在持有中国“绿卡”外国人总数的200倍。外国绿卡每年吸引千千万万中国人移民,中国“绿卡”却似乎总在“拒人门外”。

中国绿卡世界第一难拿

2009年7月,“感动山东十大新闻人物”、92岁的美国老人牧琳爱获得中国"绿卡"。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比尔-盖茨都没资格申请中国“绿卡”

“比尔-盖茨、巴菲特够不够优秀?他想来中国定居可不可以?不可以,因为按照现有制度,他没有现行规章所要求的中国工作经验!”这个网上流行的段子,其实并不是笑话,中国“绿卡”,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调侃为“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因为得到的老外不足5000人。

相对于欧美而言,中国一直是一个非移民国家。1964年,外国人居留证制度解决了外国人在中国定居的身份问题。这个蓝色塑料皮的证件被戏称为“外国人户口本”。虽然制作精美,但是这个“户口本”并不意味着拥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对于侨民,基层公安部门都会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管,不定期检查。

外国人的“户口本”以前作用重在监管

获得中国“绿卡”是莫大殊荣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改革开放初期,外国人居留办法明显滞后。但与解决永久居留资格问题相比,最迫切需要改变的是外国人在华活动范围与短期居留的限制。毕竟,上世纪80年代初,还鲜见想要在华永久居留的外国生意人和希望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

以北京为例,1984年4月取消了“40里圈”,外国人在北京的活动范围不再限制于以天安门为中心的40华里(20公里)半径内,但是仍然保留了116面“外国人未经许可不准超越”的标志牌。1985年之后,这些标志牌开始陆续被撤掉。外国人不再需要办理旅行证就可以在绝大部分区域自由行动。

中国“绿卡”更像荣誉证书

中国“绿卡”1985年是新中国移民政策的分水岭,《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出台,该管理法把外国人在华居留分为“短期居留”、“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三类。1986年,中国第一个外籍厂长、德国专家格里西先生成为中国第一位被授予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公开资料显示,1985年到2004年间,中国共授予3000多名外国人在华定居的权利,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却只有90多人。

在这一阶段,中国“绿卡”似乎更像是政府颁发给外籍友人的荣誉证书。1999年,湖北省授予日本三泰株式会社社长常川雅通永久居留资格证书时,当地媒体报道称,“三年来仅有8位外国人获此殊荣,常川雅通是其中最年轻的幸运儿。”2000年9月,为褒奖通用汽车(中国)CEO墨菲和安达信公司中国主管澳大利亚合伙人吴港平为当地经济做出的贡献,上海政府向他们颁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发放数量可怜的中国“绿卡”2004年,中国首次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施永久居留证制度,中国“绿卡”制度终于有了实施细则。当年,中国政府将第一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送到寒春手中,当时她83岁,在中国已经生活了56年。来华前,寒春是一名核物理专家,与杨振宁是同学,是美国参与首批原子弹研究和制造的少数女科学家之一。此后她放弃核武研究工作,来中国与丈夫从事农业研究。第一批获得中国“绿卡”的老外,大多是和寒春一样的专家,他们在中国生活的时间长达几十年。

持中国“绿卡”人群集中于北上广,个别省份个位数

获得中国“绿卡”的小朋友外国人如想获得中国“绿卡”,首先得由本地公安局受理,然后需经省级公安厅(局)的审核,最后由公安部通过审批签发,前后需要大约半年的时间。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分5年和10年两种,以18岁为界,分为投资类、任职类、亲属投靠类、特殊贡献类四大类。根据去年4月公安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报告,截至2011年底,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4752人,其中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1735人。

以北京为例,截至2012年底,持中国“绿卡”的外国人911名,主要是亲属投靠类和特殊贡献类。公开资料显示,北上广持有中国“绿卡”的人数占到全国的近一半。而西部一些省份稀少,有的省份甚至停留在个位数上。

门槛太高、条件苛刻,移民中国没50万美元别动念头

中国“绿卡”在上海生活了10年的戴亮,身边的外籍朋友中没有一个拿中国“绿卡”的。“他们不是全球500强的老总,也没有在中国投资。”按规定,如果是投资移民,外国人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最少需要50万美元,而且必须连续纳税3年以上,这一标准似乎对老外没啥吸引力。

虽然他在中国连续缴税多年,说一口流利中文,但是他发现自己要申请“绿卡”顶多只能申请“特殊贡献类”,这也是中国“绿卡”获得者中占到1/3的类别。“特殊贡献的规定很含糊,没有人告诉我如何界定,我只能请所有合作过的中国机构、公司出具书面材料,证明我在这个国家的贡献。”

缺乏吸引力的中国“绿卡”愿意申请中国国籍的都是周边穷国国民.

中国“绿卡”办理手续繁琐戴亮坦言,他并不想入中国籍,因为这意味着他必须放弃法国国籍。这也是很多持中国“绿卡”的欧美老外的真实想法。以香港为例,从1997年到2012年,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共批准1.2万余人加入中国国籍,而这些申请人的原属国籍主要包括巴基斯坦籍、印尼籍、印度籍、越南籍和菲律宾籍。

外国人才对中国 “绿卡”不感兴趣

在一些中国人眼中,西方的“绿卡”是梦寐以求的,如今外国人争取获得中国“绿卡”,则是中国国力增强、吸引力提升的标志。而在北理工教授刘国福看来,中国的“绿卡”门槛太高。“现行政策不利于人才引进,最重要的是想申请的很难符合条件,真正需要吸引的人也不一定愿意来。”

美国“绿卡”1年发放量是中国832倍

美国绿卡令中国人趋之若鹜国际移民占本国人口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际化程度的标准之一,欧美国家的这一数值可以达到10%到15%,亚洲国家普遍偏低,如泰国约为1.7%,而中国不足0.1%。2012年共有1202名外国人拿到中国版“绿卡”,而同期全球拿到美国“绿卡”的人数有103万人,是中国的832倍。

2011年到2012年,全球每年都会有100多万人获得美国“绿卡”。按国别算,中国人是美国的第二大移民来源国。从2003-2012年间的十年里,共有71.4万名中国人获得了美国绿卡,占到同期全球获得美国绿卡人数的约7%。2003年时仅有约4万名中国人获颁绿卡,到2006年就激增至峰值8.7万人。而近两年则稳定在七、八万人左右水平。美国移民政策的目的初衷之一就是吸引外国人才,大量移民的到来不仅带来的是人才,也随之带来了惊人的财富。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其移民政策也从严厉转向缓和、从抵触转向吸引。2012年5月,日本政府出台一项海外高级人才优待的制度,通过学历、职历、收入等评估标准分别制定积分,按照这一新规定,原本需要在日本工作10年的人才现在只需5年就可以拿到日本“绿卡”。

中国绿卡世界第一难拿

最近,中国公安部宣布放宽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绿卡)的申请条件,此次放宽条件限于外国人在华工作单位范围,即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的外国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连续任职满四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纳税记录良好等,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这个消息引起很多在美华人的注意和议论。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回国创业、工作,希望放宽中国绿卡的呼声越来越多,近年来,每次人大政协开会,都有人呼吁放宽中国绿卡和制定华人卡制度。

这次中国公安部宣布放宽中国绿卡申请标准,很多华人都表示欢迎,且希望未来中国绿卡制度能够进一步放宽,给回国创业工作的华人以便利。同时,“华人证”的问题也再被提起。

“绿卡”为一个国家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的通称,通称的起源来自美国绿卡。

世界上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外国人永居居留制度,也不是所有允许外国人永久居住的国家都设有绿卡,例如德国,虽然有永久居民制度,但只是以签证形式表现,没有像美国那样颁发专门的绿卡,加拿大的枫叶卡也是在“911事件”以后才有的。

中国的“绿卡”制度始于2004年8月,给永久居民颁发绿色的身份卡,持有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或履行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中国虽有绿卡制度,但一直被称为是世界上最难拿绿卡的国家。根据公开信息,自2004年中国实施绿卡制度至2013年,获得绿卡人数为7356人。

相较于美国,中国的绿卡确实比较难拿。不过美国是移民国家,中国不是移民国家。

和不是移民国家的一些国家例如日本,瑞士等国家相比,在中国获得绿卡的难度并非世界之最。

非移民国家有很多例如人口、资源、就业机会等问题,在中国,这些问题更能为突出,因此不能做简单的比较。

对美国来说,绿卡制度是在全球范围开展人才竞争的重要制度,中国虽然不是移民国家,但吸引人才对中国来说,也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根据需要放宽申请绿卡的条件,也是未来大势所趋。

对很多经常由于各种原因往返中美的在美华人来说,常把绿卡和“华人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混淆,希望申请绿卡的条件不断放宽,以方便来往于中美之间。

这实际上是涉及呼声很多又尚未实行的“华人卡”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华人希望能够简便回中国的手续。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的凭证,或者说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

2014年9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外国专家时指出让外国人在中国拿“绿卡”更容易,来华开展教学研究、投资兴业更便捷,知识产权更受保护。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本办法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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