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码字”的人多于“看字”人的年代,网络写作把过去很多人怀揣的“作家梦”变成了现实,写作的门槛槛变得很低。
从上小学开始,语文老师就开始给我们讲汉语的语法,什么比喻,排比、并列…等等,讲完定义还要讲很多例句,让我们开始领略语言文字的深奥和美妙。
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十几年的书一路读下来,对语言的学习从来没有间断过。语言的学习像是一座永远爬不到顶端的高山,我们似乎永远在山腰甚至山脚,写出一篇文章来很容易,但要写出一篇文笔不错的文章却很难。有时候,尽管深厚的生活阅历可以提供一些生动的内容,但文彩的匮乏却成了下笔的拦路虎,满脑子的文思不知从何入手。
浏览我的书柜,发现上面几乎都是外国小说。西方人与身俱来的幽默感使他们的文字也显得特别有趣,他们特别喜欢用一些比喻句,而且让你觉得这些比喻用在这里是那么的恰到好处,有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假如我死在法国以外的地方,我请求要等到第一次下葬后的五十年再把我的遗体运会祖国。但愿我的遗骸免受尸检亵渎;但愿没有人到我死掉的大脑和停跳的心脏里寻找我生命的奥秘。死亡根本不会泄露人生的秘密。尸体乘着邮车旅行的想法让我满怀恐惧,而干燥轻盈的白骨运送起来则很方便。没有了我这肉体的累赘,卸下了我这烦恼的重量,它们的最后之旅就会轻松得多 (夏多布里昂《墓中回忆录》)。”夏多布里昂是一个法国人,他的回忆录反映出一种对生命的豁达情怀,他的文笔散发出的是我们想学却学不来的幽默和诙谐。
一篇文章或一部小说要想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除了情节要够精彩之外,文字修辞的合理运用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并不是要写多少华丽的词藻,但一些恰到好处的修辞,确实能够让人拍击叫绝。
背有时候想,只喜欢读外国小说是不是一种阅读误区。我们看的外国小说全部都是翻译之作,经过翻译后的作品或多或少都会丧失原作的一些精华。尽管在我看来美国经典作品《相约星期二》的翻译已经很不错了,但女儿告诉我,相比原著,中文版还是少了一些韵味。尽管如此,为什么我还是宁愿读这些“舶来品“?
想来想去,想必主要还是这些作品的文字在吸引着我,当在文字搭建的宫殿里忙碌穿梭时,我们享受着那些原本干巴巴但被优美文字修辞得有血有肉的故事,迷失在写作高手布下的文字迷宫中,每当这个时候,阅读让人地心灵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确实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