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第N个男朋友

发布者:可靠的小绍 2022-4-11 20:13

如果故事的一开始就能预知结局,那么爱情是否就会显得了无生趣

-----题记

1.

从小我就是个叛逆的女孩子,18岁之前从未穿过裙子,没有化妆品,亦没有首饰,头发永远是假小子的短发,还一小撮挑染红,随着心情的变化更迭着头发的色彩。左耳打满耳洞,挂着blingbling的耳钉,右耳却保持完整,小时听说右耳靠近爱人的胸膛就能听见他内心的话语。不知哪里来的辟谣,我竟深信不疑。在浙南小镇上最好的高中里我觉得算得上一个另类。每天开着我的铃木上学,车把两边还挂着长须条,加速的时候随风飘扬。沿街串巷搜罗各种打口CD,当时最钟情摇滚乐队要属于GunN’Rose和U2了,当然BobDylan也不错。只是后者民谣调性更高一些,时常一首啧啧称奇的歌词远比那些偶尔跑调的唱腔来的更加吸引人。

当时进校很多人都怀着忐忑和疑惑的语气问我花了多少钱买进来的,我说正好高一分正儿八经考进来的,他们看着我趾高气扬的样子也都悻悻然走开了,估计心里早就骂娘了。当时的我并没有说谎,只是不喜欢怀疑的目光。叛逆和传统在我身上从来都不是一对水火不容,非此即彼的关系存在,我热爱摇滚,它给我毛孔乍开的刺激感,我也喜欢文学,诵读普希金。无非为了应试,开始钻研化学方程式,解析几何,牛顿三大定律。唯一的成就感就是当外人都认定你是个差生混日子时,你轻描淡写地拉出成绩单,随便哪科成绩都能比那些个成天假模假样仔细听课的乖乖生甩出好几条街时他们脸上的诧异和我心中的不屑。这种快感扭曲地伴随着我整个中学时代。与此同时,隔海相望的台湾,盛行四海帮,竹联帮,天道盟三大黑道帮派,衍生出我那时特别乌托邦式的梦想:如果能漂洋过海去到宝岛,边吃槟榔边跟这些黑帮头目讲讲《论语》肯定是件功德无量的事。

2.

整个大学我忘了交了多少个男朋友了,但基本上是校外的,他们做着各种各样的行当。第一个是我找打口CD的时候在音像店认识的,他是当时的老板,和一个五道口的地痞合伙开的店,偶尔也倒卖黄色录像带,买CD勤快了也就慢慢熟识了。他人不错,因为年长几岁,把我当一个小妹妹照顾。刚到北京学了一首顺口溜: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当时不清楚具体意思,有次闲来无事在他面前当歌唱把他气得够呛,之后想来还有点愧对这个热爱家乡漂泊在外的河北人。第二个是在吉它店认识的,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操着一口流利京片儿,他在里面做销售员也兼职教教小朋友弹吉它。那段时间我心血来潮想学电吉它,心想总要为这颗摇滚的心付出点实质性的努力,发现离学校不远的街角就有一家木吉它店。刚认识他的时候瞥见左手手臂上刺着Rock的纹身,以为是个烟酒不离身的音乐愤青,没想到那是他前女友的英文名,非逼着他刻。其实内心还是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晚上从不去夜店,时常对着一堆流浪猫弹唱《外面的世界》,一唱就是一宿。我也不清楚他是哪点吸引我了,可能拨弦的动作某个瞬间特别迷人吧。最后我让他把我中文名的拼音刻上去,正好把前女友的名字给盖掉。他说拼音太长了,刻完估计会昏死过去所以死活不愿意。从此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他的吉它店了,现在回想,无非就是冲他懦弱的性格瞎编了一个狗血的理由罢了,如果他真刻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短的几天,长的也维持不了一个月,有时碰到期末考忙碌起来时也会空窗个把礼拜。他们如同过客般在我云淡风轻的大学生活中穿行,有些留下了名字,有些留下礼物,有些只留下了离去的背影,更多的是连最初的印象都在滚滚时间中迅速模糊,拼命的回忆,却总是选择性地忘记。

3.

我忘了他是我大学的第几个男朋友了,高高瘦瘦的,不善言辞。可我清楚地记得他是怎么走进我的内心。

在一次同学聚会中,我被众人灌酒,打了一通后几乎不省人事,眼神迷离之际隐约看到一个瘦高个帮我挡酒,场面混成一团,各种声响不知所云。第二天莫名其妙地已经躺在了寝室下铺,我下意识的摸了下下半身。

“你真该谢谢丁浩然,要不是他昨天为了帮你开脱连吹了三瓶啤的,昨晚你就不知道在哪家Hotel睡觉咯。”

“他人呢?”

“听说把你安全背回来后,回到自个寝室就吐挂在厕所了,开始一个劲的唱歌,嚷嚷着让所有人点歌,点啥唱啥,那些男生也坏,拍照的拍照,起哄的起哄,这会在人人估计是传疯了吧。”

我穿着睡衣就直奔男生寝室,敲开门,看见他一个脑袋耷拉着床沿,厕所全是他昨晚的呕吐物。其他室友在寝室里突然看见女生纷纷显得又激动又无所适从,但都十分自觉的拿棉被遮下体。

周围的响动似乎惊醒了浩然,他挣扎着睁开朦胧的双眼,努力让自己恢复意识,故作镇定的看着我。

“你怎么来了?”

“昨晚你干嘛帮我挡酒?”

“谁帮你挡哦,是我自己想喝的。”

“我再问你一遍,干嘛帮我挡酒。不然我在你寝室楼道外说你昨晚强奸我。”

“额…我看他们昨晚灌你酒可能想干些什么,我怕你危险就帮你挡了,都是同学,应该的,就这样。“

“你下午有没有事,陪我逛街去!“

“我下午社里有点事,再说你逛街干嘛找我,凭什么!“

“凭从这一刻开始,你是我男朋友。“

就这样,我野蛮无理地做了他女朋友,他莫名其妙地当了我男朋友。

4.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开始变得温柔,开始学着修指甲买各种化妆品,留起了长发,买了裙子,学着电视里的瑜伽每天早晨喝杯蜂蜜水后做动作。他惊讶于我的改变,虽然有时也会无理取闹受不得半点委屈地冲他嚷嚷,他总是笑笑,也不知道怎么哄我,等我气消得差不多就开始跟我扯些无关痛痒的话题。甚至有时我都想动手打他,因为他实在笨的可以,别说情趣,连趣味都很难。我开始教他洞悉女孩子的心思,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对方的心里诉求是什么,如何一击即中地说出那些讨人欢喜的话语,最后发现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木讷和可爱。

周末的时候他经常陪我去长安街,要倒腾好几辆公交。我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虽然斜射的阳光有点刺眼,可是温暖催人睡眠,我跟他就这样一人一个耳塞循环播放U2的《BeautifulDay》。有时我假装睡觉眼睛偷偷眯成一条缝,发现他把右手弯成一个漂亮的弧线然后挡在我额头前,又生怕碰到我把我惊醒就这样默不作声的持续了二十几站。每次快到站的时候又装作若无其事的听歌,手由于长时间的挂着开始微微地颤抖都会让我感动的几近落泪。

“你说每次都这么晒是不是面膜都白敷了?”

他又笨拙的看着我不知道如何回应。

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的从东单逛到西单,在某个地下通道坐着听着三三两两的流浪歌手抱着一把吉它唱歌。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操着不同地方方言的口音,为了同一个爱好聚集在这个夏天闷热冬天苦寒的通道,唯一的优势就是空间封闭,天然的音响效果极佳。我喜欢跟他们谈天说地,从拨弦技巧,和声共鸣一路扯到山东大枣。浩然就这样静静地呆在我身边,有时跟着节奏也拍着大腿打打拍子,然后在下班高峰期人潮涌动的时候怂恿我唱首张悬的《宝贝》。我就笑他是个闷骚的理科男,他就满脸嫌弃地去到隔壁摊位上听歌。

“大家好,我是北京工商大学的一个普通学生,我喜欢唱歌,特爱摇滚,可我吉它弹的很烂,不远处那个长的有点猥琐的是我男朋友,他喜欢听台湾歌手张悬的《宝贝》,我也特别愿意在各位哥哥姐姐面前唱歌给他听,如果唱的不好,大家也多担待。”

我清了清嗓子,拨了第一个和旋,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开始唱:

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让你喜欢这世界/哇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倦的时候有个人陪/哎呀呀呀呀呀我的宝贝/要你知道你最美……

最后一个收音,大伙都善意的拍掌,还有些给了零钱,我朝他做了个鬼脸,吐了个舌头,他笑得快岔过去,我也很少看他笑得如同一个孩子,在众人面前毫无防备咧嘴的样子。

临走时我们把钱都给了那些流浪汉,留了几块钱坐最后一班公交回校。

5.

毕业后,我迫不得已回到浙南小镇,临走前我怯怯问他选择留下来还是,那时我都不敢给他还是之后的第二个选项,因为当时他已经留校保研,也收到很多大公司的offer,我开始变得无比理智的帮他规划以后几年的道路。他像几年前第一次陪我去西单时候的样子,默默在我身边听着我跟他叨叨,听着我帮他分析是直接去大公司就业还是读研对他的利弊,说到动情处他还是面无表情的笑笑然后一言不发,最后我急了又冲他嚷嚷,他轻轻地把我抱住,拍拍我的后背。停顿了几分钟,好像欲言又止地酝酿些什么。

“晓嫣,你别急,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个男孩子,他啥也不懂,只会计算那些无聊的公式在实验室里做着无趣的实验数据,他看不起爱情,认为这是人世间最低级的情感,因为王侯将相都死于红颜薄命。可是有天一个女孩闯进了他的生活,她大大咧咧,无所顾忌,但内心传统保持底线。他一直关注着这个女孩,在一次聚餐中他认识了这个女孩,然后竟莫名其妙的跟这个女孩谈起了恋爱,跟女孩在一起后他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有意思的人和事,生活是可以变得五彩缤纷的。他开始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和强大,足够到可以很好地保护这个女孩子。而这个女孩子也一点一滴地发生改变,她不再动不动就乱发脾气,变得爱美和善解人意,从不要求在节日买礼物,看电影吃饭永远先看团购有没更优惠,有时看到男孩子饭卡里没钱了就偷偷地往里面充几百块钱。他们就这样互相影响着过了好几年,直到有天女孩子要回家了希望男孩子有更好的前途决定分手。

我已经泪如雨下,浩然帮我拭去眼泪,往我手心塞了两张火车票。然后在我耳旁说了那晚最后一句话。

“一个人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太寂寞了,我不愿,让你一个人。”

简单而温暖,我正好靠在他的胸口上,右耳紧贴着他的心房,原来真的能听到内心的话语。

6.

若干年后,西单地下通道的流浪歌手们都收到一张精致的请柬,每张上面都有几行手写的字。

“很多年前我在这里为一个男孩子唱歌/

他是我第N个男朋友/

却是我一辈子的Soul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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