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品,敬请配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4日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仙居县某娱乐公司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被行政处罚。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治理,围绕住宅装修、供用电水热气、校外培训、新能源汽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约谈企业2517家次,发放行政建议书39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20份,立案查处不公平格式条款案件1036件。据介绍,仙居县上述娱乐公司在经营场所告示牌上标示“本店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品,敬请配合”的“温馨提示”,系使用格式条款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构成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杨娇 翁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