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社会中对于道歉和赔偿的认知和态度存在差异,有些人或机构可能不愿意承认错误或承担责任。本文以成都地铁偷拍案为例,探讨了当事人何先生在维权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反映了东方大国司法体系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一些问题。
成都地铁偷拍案的背景和初审结果
成都地铁偷拍案引发热议,当事人何先生被两名女子当众指控偷拍,警方出警后将其带走,当事人要求对手机数据进行鉴定,结果清白。尽管当事人清白,但是被指控偷拍的事实并未改变,两名女子当众指控他人身不正当自己也受不了,要求两名女子当众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初审法庭驳回何先生的请求,何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庭受理后,何先生的工作和女友都离他而去,他仍坚持维权,二审法庭调解了五次,但是两名女子仍不肯当众道歉,案件也无法调解。
维权的艰辛和目的
在这个案件中,何先生已经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不仅失去了工作和女友,还面临着巨额的精神损失,但他仍然坚持维权,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涉及到个人尊严和名誉的情况下,有些人或机构可能会选择不道歉、不赔偿,甚至不承认错误,这对受害者来说是一种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