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平方米地下停车场改建成KTV娱乐城,官方确认违规,但半年没拆动

发布者:微微一笑 2024-8-15 19:26

济南一栋使用10多年的商务楼的地下停车场,维修一年半后变成了KTV娱乐城。因多次沟通无果,今年3月,商户们向当地12345政务热线投诉。经规划、交警、城管等部门确认,地下停车场变KTV娱乐城改变了原规划用途,要求恢复原状。但半年时间过去了,拆除工作没有进展。

8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涉事地下停车场的违规认定工作已经处理完成,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目前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而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则表示无法回复。据8月14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回复12345政务投诉件内容显示,历下交警大队称暂时无法进行整改和处罚。

地下停车场改建的KTV。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458平方米地下停车场改成KTV

张先生是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三箭东鸿广场的商户,自2009年前后入驻时,地下一层为停车场,主要用于商户和外来人员停车。2022年下半年,地下停车场开始进行封闭维修,到今年3月时,商户们发现原本的地下停车场被整体出租,还变成了KTV娱乐城,且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被封堵。“商务楼一共有六层,总面积11733多平方米,地面的停车位很少,无法满足商户和客户停车需求,现在都是在乱停车。”张先生说,因停车问题影响到商户们的正常经营,发现地下停车场被改变用途后,商户们开始投诉。

记者获取了一段拍摄于8月15日的现场视频,视频显示,KTV的大门在商务楼一层,临近原来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通过大门进入地下一层后是已经装修完成的KTV大厅和包间,目前已停业。而在原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能清楚看到通道被封堵,只留下一扇门的空隙。通过空隙进入,地下堆放着啤酒箱等物品。

记者注意到,地下停车场原本安装道闸的位置已经换成了一个餐饮店的门头,顶部还挂有牌匾。“原来听说要改成餐厅,后来没开起来,门头就没拆。”张先生和一些商户说。另据规划部门出具的竣工图显示,地下一层在规划备案中的用途为停车场,面积为2458平方米。

原地下停车场的入口还曾被加装门头。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针对该情况,张先生等人投诉到了当地12345政务热线。5月7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回应称,经多次现场核实,东鸿广场地下一层属于规划的配建停车场,现场查看已经将停车场改造成了KTV娱乐场所。将进一步向济南市规划局调取相关规划,并积极对接产权所有人。经初步核实,解放东路27号三箭东鸿广场地下停车场是配建专用停车场,属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其改造成KTV娱乐场所的行为涉嫌违建,属于擅自变更规划使用性质,符合《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的情形。根据规定,擅自变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规划使用性质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将移交历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的回复却推翻了交警支队的说法。历下区政府调查后表示,东鸿广场商务楼宇于2002年开发,办理土地建设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开发商于2009年5月取得房产证,该处建筑从开发到建成手续齐全,不存违法违章建筑的问题。其停车场属于配套停车场。关于东鸿广场地下一层车库改变使用性质问题,根据《济南市停车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内容,未依照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罚,责令其补建。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变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一百元。该处改变车库使用性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交警和区政府回复内容明显不同。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交警部门称暂时无法整改和处罚

到底归谁管?为了找到答案,商户们再次进行了投诉,5月21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告知商户,将根据市规划局的具体规划进一步查处,但查处需要一定的期限、短期内无法完成。“这一等又是快一个月,社区、城管、交警来了几次始终没有明确说法。我们只能再次向12345政务热线投诉。”

6月18日,针对商户们的多次投诉,济南市交警支队又一次回复称,5月24日收到市规划局提供的地下车库规划图函告,但是规划图无详实泊位数,暂时无法进行整改和处罚。5月28日,大队(历下交警大队)对产权方进行了询问,口头要求恢复原貌,大队也成立了工作专班,持续推进占挪用配建停车场整治工作。查处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无法完成。

“又快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拆除的迹象。”张先生说,8月14日时,历下交警大队一位田姓警官曾联系到投诉业主称,要求其不要再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可以到历下交警大队当面沟通。

时隔近两月,交警部门回复内容基本相同。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拆除占用停车场的KTV到底难在哪?8月15日,历下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如政府回应所说,地下停车场不属于违章建筑,只是被擅自改变了用途。根据《济南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处理权责在历下交警大队。

对于为何要将地下停车场出租给KTV经营者,记者以商户身份联系到产权方朱姓负责人。他表示,当时出租的情况他并不清楚,目前正在配合政府进行处理。该租赁合同到9月30日期满,也不会续租,后期将根据要求进行处理。

此外,8月15日,记者还多次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历下区交警大队,田姓警官留给商户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历下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称,无法回答。在8月14日回复12345政务热线投诉件时,济南市交警支队也仅复制了6月18日的回复内容。

“其实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恢复原停车场使用性,避免消防隐患、扰民,为业主提供停车便利。希望不要再让我们等待半年。”张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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